东北网伊春4月11日讯 日前,记者在市环保局了解到,伊春市以省级生态市试点建设为载体,力争把伊春建成经济快速发展、环境清洁优美、生态良性循环的绿色之都。
为了确保目标实现,伊春市加强自然生态环境保护,深入实施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工程,全面提升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管理水平,扎实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创建省级生态区2个、生态村10个,市级生态村15个、生态林场(所)与标兵单位各5个。以污染减排为核心,着力抓好工程减排和运行监管,实施工程减排和结构调整减排,强化对污染减排工程建设(运行)的督查和监管,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要分别削减3%、2%、0.2%,氮氧化物控制在3%以内。以推进规划项目为重点,着力抓好流域水污染防治,继续实施“以支促干”流域治污工程,确保出界断面水质保持稳定。实行环保审批服务提速,实施环评审批监督管理,大力推进规划环评,为大项目环评审批奠定前置基础条件。
以保障环境民生为宗旨,着力抓好人居环境质量改善,重点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低空大气污染治理、噪声及重金属、危险废物和辐射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350天以上,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低于60分贝,辐射环境处于安全受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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