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20日讯 一心一意谋发展,千方百计惠民生……在实施“北跃、南拓、中兴、强县”新战略过程中,哈尔滨市委、市政府将民生放在了前所未有的重要位置。
过去五年,内有产业结构调整,外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但我市居民收入持续走高,2011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2万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近1万元,累计新增就业53.87万人,年转移农村劳动力120万人以上。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住房问题得到极大改善……
“四大民生指标”成为我市未来千方百计惠民生的奋斗目标:未来五年,我市人均收入将翻一番,即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万元左右,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万元左右;基本解决住房问题;社会公共服务达到新水平;多年积累的群体性突出矛盾基本解决。
免费“账单”
免费公共服务走入百姓生活
五年的发展轨迹,不难看出我市正在向公共财政转移,免费公共服务进入百姓生活。一些公共服务方面的免费政策成为五年来最引人注目的亮点。
过去五年,我市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稳步推进,群众健康需求逐步得到满足。2011年,哈尔滨市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政府补助实现年人均25元,免费向居民提供了11类4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费总额达到2.3亿元。47.1万名65岁以上老人得到免费体检。高血压患者管理人数达到80.2万人,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人数4.76万人,为2757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进行了复明手术。
五年来,哈尔滨市教育系统全面落实国家“两免一补”政策,不断加大政府教育惠民力度,每年免除65万余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的教科书费和杂费,对6万余名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贫困学生给予生活补助,对3万余名中职学生提供助学补助。
拓宽就业渠道,做好就业援助工作是当前重要民生问题。2011年以来,我市免费组织举办了针对农民工、城乡劳动者、残疾人等不同人群的“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残疾人招聘周活动”等就业招聘会。截至12月末,全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累计召开各类招聘会947场,提供就业岗位34.2万个。
保障“账单”
惠及市民尤其是中低收入群体
经济发展的根本目的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百姓福祉,让百姓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学有所教、住有所居。
坚定实施新战略奋力实现新跨越
2011年是医改攻坚之年,一系列医改新政,让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极大缓解。《哈尔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作为全国率先出台的保障和改善民生领域的一部地方政府规章,在完善新农合管理体制机制方面做了有益尝试。2011年,我市参合农民达到362万人,参合率达到99%,筹资水平由人均150元提高到人均230元,筹资总额达到8.3亿元。
为保障教育公平,五年来,我市全面完成了49所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公助学校的清理规范工作。全面实施小学对口学区、初中对口小学的招生政策和“两先一抽不调”的分班办法,有效遏制了学生择校和择班现象。
2011年,哈尔滨市圆满完成了国家和省下达的任务,实现了保障房开工率和竣工率“双超目标”。今年我市共承担8.74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目前,全市已开工10.3万套,竣工5.65万套。
哈尔滨市先后组织3批经济适用住房公开销售,共提供房源7034套,还为1000户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家庭发放货币补贴4000万元。去年“十一”期间,哈尔滨市通过公开摇号,为廉租家庭配租了廉租住房,使2011年成为我市近年来政府组织提供保障房数量最多、区域分布最广的一年,也是惠民力度最大、社会反响最好的一年。
投入“账单”:
把更多的钱投在百姓身上
5年来,哈尔滨市财政把更多的钱花在了百姓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地方。
到2009年,哈尔滨市教育投入64.3亿元,学前教育取得新进展,新建公办幼儿园81所,适龄儿童入园率达70%。全面改善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投入资金20亿元,改扩建校舍100余所,维修校舍100万平方米。努力改善中小学校设施设备条件,投入3亿元,装备学校1000余所。
哈尔滨市卫生事业投入比例空前加大,到2010年底,我市卫生事业投入总额达45.32亿元,完成176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标准化建设,15分钟社区卫生服务圈基本建成,覆盖人口达到333.8万人。
哈尔滨市直医疗机构建设速度加快,居民就医环境大大改善。到2010年,我市医疗基本建设和设备投入12.6亿元,医疗机构总建筑面积达到20.5万平方米,新增大型设备215台套。
过去5年,哈尔滨市人事人才工作服务民生发展得到全面加强。截至2010年末,我市人才资源总量达到60.22万人,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由“十五”期末的550万元提高到3000万元。
2011年,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强力推进,我市将原创业培训成功人员的补贴由1000元提高到1200元。同时,提高了创业实训补贴、创业孵化基地场租费补贴和优秀创业项目补贴标准。
政府对保障房资金投入力度空前加大,2011年我市改变过去廉租补贴按年由街道办事处发放现金的形式,采取存折发放,直接拨付到廉租户。哈尔滨市财政安排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4000万元,匹配廉租房回购资金3.17亿元,截至2011年10月末,已拨付回购资金1.77亿元。公共租赁住房中央补助资金9956万元。同时,我市财政还落实棚户区改造匹配资金13.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