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20日讯 记者从哈尔滨市环保局获悉,今年哈尔滨市环保部门将实施环境建设工程、污染减排工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污染整治工程、执法能力建设工程等五大工程。
哈市今年环保目标,水主要污染物完成“十二五”削减任务的15%、气主要污染物完成“十二五”削减任务的20%、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环境空气优良天数达到319天、建设城郊片林、城区片林8260公顷,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6.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7平方米。
确保饮用水源
水质100%达标
哈市今年将实施环境建设工程,重点解决“两水、两气、一味”污染问题。全面启动松花江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确保松花江重污染支流水质明显改善,干流出境段水质达到国家三类规划功能要求;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完成水源地划分,落实磨盘山饮用水源地和西泉眼备用水源地保护区规划,建立污染来源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处置体系,完善水质监测体系,严肃查处污染问题,确保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保证群力、平房、信义沟、阿城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完成何家沟、马家沟郊区段河道整治、清水水源和景观绿化工程;完成信义沟征地拆迁、污水双线截流和河道整治任务,启动景观绿化工程;落实“决战阿什河”规划和治理实施方案,完成全线清淤截流、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金禹表面处理园区污水集中处理等工程;改善松花江水质。
治理煤烟型空气污染。加快推进西部集中供热、哈热机组六期改造、道里集中供热三期、平南热电厂等重点热源项目建设,确保年内完成488台燃煤锅炉拆炉并网任务;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确保全市机动车定期检验率不低于80%,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发放率达到90%;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完成淘汰更新公交车600台任务;做好细颗粒物(PM2.5)监测工作,扩大监测范围,搞好监测数据的科学分析与统计;加快哈药总厂排污治理,加快推动哈药总厂新厂区异地搬迁,力争年内有实质性进展。治理阿什河、呼兰河、运粮河、少陵河和倭肯河五条不达标支流。
淘汰落后产能
建重污染行业退出机制
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施污染减排工程。推行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制度,落实新项目排放总量等量替换、减量置换制度,建立重污染行业退出机制,以环境容量优化发展布局、以环境改善促进发展方式转变;淘汰落后产能,年内完成淘汰年产1000万块以上粘土砖企业10家;强化环评服务,配合做好化工石化产业园区划定和规划环评工作;推进重点减排项目建设,完成呼兰、阿城、双城、五常、尚志、木兰、通河、方正、依兰、巴彦、宾县等11个区、县(市)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实现年削减化学需氧量1927吨、氨氮193吨任务。完成中煤龙化哈煤化工脱硫、东方热电锅炉低氮改造、哈飞机组低氮燃烧等17个重点脱硫脱硝技改工程,实现年减排二氧化硫7500吨、氮氧化物1200吨任务。
畜禽粪便制成新型能源
建农村小型污水处理厂
提高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以建设“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清洁能源”为目标,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解决畜禽粪便围村问题,推广双城市杏山镇经验,采取公司运营模式,利用畜禽粪便生产沼气、有机肥和生物质燃料,积极打造循环经济链条;解决生活垃圾乱堆乱放问题。大力推行呼兰区沈家镇“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模式,加快建设垃圾收集处理示范点和分类转运站,实现农村生活垃圾的集中收集和集中处理;解决污水横流乱排问题,推行双城市兰陵镇“综合治理、资源利用”模式,加快建设小型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在部分乡镇(中心村)实现污染综合整治全覆盖。
企业接受社会监督
确保排污稳定达标
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实施污染整治工程。以“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加大污染源监督管理力度。推行企业环境保护内部责任制和外部承诺制,组织重点企业通过媒体向社会做出环保公开承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善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和应急设施,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增加环境信访调解站社区数量,扩大无环境信访和环保宜居社区范围,解决居民区噪声、污水、异味等各种污染扰民问题,降低环境信访量。
培训环保队伍
加大环保宣传
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实施执法能力建设工程。提高各级环委会决策能力和工作效率,发挥环委会各成员单位和环委会办公室作用,组织环保系统开展业务大培训、大拉练、大比武,以提高环保队伍履职尽责能力;制定出台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依法保护环境;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动员引导广大市民关心环境、珍惜环境、保护环境,履行环保义务,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