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宣传月活动启动。东北网记者 印蕾摄
东北网5月10日讯(记者 印蕾)今天,省、哈尔滨市总工会与全国总工会联动,举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宣传月启动仪式暨大型咨询日活动。即日起至6月10日,全省各级工会组织将在262万女职工中广泛开展《特别规定》宣传月活动,着力提高女职工依法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月28日,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新颁布的《特别规定》在1988年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基础上扩大了适用范围,调整了禁忌劳动范围,规范了产假待遇,完善了监督管理体制,强化了用人单位的责任义务。
宣传月活动期间,全省各级工会组织将以宣传《特别规定》为重点,同时与贯彻《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等相结合,深入开展《特别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等活动。工会组织还将积极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并完善《特别规定》的实施细则和相关配套文件。加强与地方人大和劳动、卫生、安监等政府部门的合作,加大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并将女职工特殊保护内容纳入集体合同协商范围,纳入女职工专项合同,促进用人单位改善劳动条件,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