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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农村集体土地将获发产权证作为法律凭证
2012-05-17 10:40:43 来源:大鹏新闻网-牡丹江日报  作者:王唯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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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17日讯 5月16日,记者从全市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部署会议上获悉,今年牡丹江市将基本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今后涉及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综合整治、村庄复垦和土地征收等工作,都将以这张“产权证”作为法律凭证。

  副市长崔培元出席会议。

  据了解,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目的在于改变农村土地管理基础薄弱的状况。省国土资源厅要求,凡是今年底未按时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县(市)区,将对其土地农转用、土地征收审批手续暂停办理,对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不予立项。

  会议要求,今年起,牡丹江市将陆续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确权登记发证,并建设农村地籍调查数据库及信息管理系统。根据相关方案,今年9月末前,全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将基本完成,2014年各项工作将全面结束。

  会上,崔培元说,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维护全市农民权益、加强耕地保护、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重要举措,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以务实、科学、严谨、灵活的工作方法,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