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法治聚焦
搜 索
交警部门开通新业务 市民足不出户办理违法缴款业务
2012-05-23 18:50:47 来源:东北网  作者:康勇 岳云雪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5月23日讯(康勇 记者岳云雪)哈尔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将于5月25日起开通互联网“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违法行为非现场处理业务平台”,让广大市民足不出户即可在家办理电子监控处理和缴款业务。

  据了解,“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违法行为非现场处理业务平台”开通后,市民进入交通违法处理页面,查询自己车辆的交通违法记录,然后按照提示输入机动车认证信息,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交通违法处罚信息确认。

  据介绍,通过新系统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在交纳罚款成功之后,24小时内将自动解锁,而在农业银行需要3个工作日,这样就为驾驶员大大缩短了时间。记者粗略的计算一下,原先交通违法当事人到交警部门处理一个交通违法处罚,首先要乘车或驾车到处罚机关开具交通处罚决定书再到银行交纳罚款,然后需要等交款信息回传解锁,大约至少需要一至两个小时的时间,但是该互联网平台的建立只需要仅仅三至五分钟。

  市民可通过以下网址登录:

  ●龙江交警网www.hljjj.gov.cn,进入页面后点击“交通违法查询”

  ●哈尔滨交警信息网//auto.dbw.cn/hrbjj/,进入页面后点击“交通违法处理”

  ●直接登录//www.hljjj.gov.cn:8081/

  办理网上交款的前提条件

  ●市民必须持有“网上银行”功能的建设银行“银联卡”,即可登录建设银行“网上银行”直接交纳交通违法罚款。如果没有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市民可以持本人的有效证件到建设银行各网点办理建设银行的“银联卡”,也可以直接打印获取交通违法处罚决定书,然后就近到建行、农行柜台或者ATM机上交纳罚款。“网上银行”交费,目前只开通了建设银行办理交通违法处罚交款业务。

  ●办理个人车辆需使用机动车所有人本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如办理企事业机关车辆需使用本单位机动车管理人或本车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哈尔滨市籍(黑A、黑L)机动车在黑龙江省内的交通违法行为

  ●该系统只能办理“违法停车”、“闯红灯”等处罚额度在200元(含200元)以下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违法处理业务。

  500元及以上罚款处罚业务仍需到交警处罚处理窗口。具体地址如下:

  道里交警处罚中心:道里区安发街148号

  道外交警处罚中心:道外区三育街8号

  南岗交警处罚中心:南岗区长江路9号

  太平交警处罚中心:道外区南直路561号

  香坊交警处罚中心:香坊区香木街18号

  动力交警处罚中心:香坊区和平路81号

  平房交警处罚中心:平房开发区黄海路21号

  顾乡交警处罚中心:道里区钢铁街1号

  哈西交警处罚中心:南岗区学府四道街14号

  松北交警处罚中心:松北区万宝大道3311号

  哈尔滨汽车交易市场:江南中环路101号

  中顺二手车交易市场:哈同公路零公里处

  交通秩序处:南岗区永新街25号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