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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小偷打成“九级残” 打人者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2012-05-24 09:18:37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作者:崔云峰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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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24日讯 近日,动手打小偷的市民王某,被南岗区法院判决因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附带民事赔偿。

  王某家住王岗镇,去年冬天的一个晚上,王听屋外有异响。出门一看,一男子正从柴垛上“搬”自家的小木桌,旁边还有一辆三轮车,邻居正拦着男子不让离开。

  王某上前质问。男子说,是想拿小木桌回家装修用。王某让男子将小木桌放回去。男子拒绝,二人发生口角。气急败坏的王某对男子施以拳打脚踢,将男子打倒在地。

  男子付某被打后,住院治疗21天,经法医鉴定为闭合性颅脑损伤、脑挫裂伤,为九级残。付随后到南岗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请求司法援助,向王某要求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法院审理中,付某承认自己的盗窃行为,王某则称自己是“正当防卫”。法院认为,“正当防卫”是在受到不法侵害时所采取的一种防卫手段。在本案中,没有证据证明王某受到付某的不法侵害。相反,王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对此,法院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在民事赔偿部分仅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和后续治疗费以及损失房租费就近10万元。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