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黑龙江综合  >  科教·就业  >  科教
搜 索
我省公布各地市招考办举报电话 接收答案停考1至3年
2012-06-03 08:45:10 来源:生活报  作者:巴枫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生活报6月3日讯 记者2日从省招考办获悉,为确保2012年高考安全平稳进行,今年全省各考点将全程开启视频监控系统,并配备足量作弊克、金属探测仪、身份证验证仪及无线讯号流动检测车等,既能监控到异常考生行为,又能监测不同频率可疑讯号,准确发现作弊工具及其位置。为便于广大考生和家长举报违法违纪行为,我省公布各地市高招办举报电话。

  在今年的高考过程中,招考部门将携手有关部门强化安全保密监管,加大对违纪舞弊考生的处罚力度。任何使用电子作弊工具的违法违纪行为都将受到严惩,甚至追究法律责任。凡被认定为考试作弊的考生,其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各阶段成绩全部无效。

  考生作弊最高停考3年

  在近几年的高考中,总有极个别考生、家长通过不法手段从考场内向外传题、在考场外通过作弊工具给考生传送答案。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的规定,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或是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考生,除当年高考各科成绩被取消外,还将面临停考1至3年的处罚。考生在考场内向外传题、接收答案均属违法泄密,不光是考试违纪,而且触犯了法律,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者,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纪记录纳入诚信档案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教育考试机构应当建立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保留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考生的相关信息。因此,一旦发现考生存在违纪舞弊行为,包括在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以及在考场视频录像回放审查中认定的违规行为,教育考试部门在依法对其严肃处理的同时,还要将其违规违纪行为纳入诚信档案,跟随考生一生。

  团伙作弊将依法严惩

  省招考办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不要听信谣言,不要购买、使用虚假高考试题、答案和作弊器材,切勿落入不法分子设置的虚假信息、有害论坛、兜售器材等网络陷阱。今年高考期间,教育考试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重点排查打击利用电子工具作弊和有组织、有考试工作人员参与的团伙作弊,并将予以严惩。对在校学生、在职教师组织团伙作弊或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作弊行为的,教育考试机构将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予以解聘。

  

  2012年高考各地市招考办举报电话

  黑龙江省招考办0451-82376271

  哈尔滨市招考办0451-53632708 53633650

  齐齐哈尔市招考办0452-6113233

  牡丹江市招考办0453-6986076

  佳木斯市招考办0454-8635653

  鸡西市招考办0467-2663387

  双鸭山市招考办0469-4284151

  鹤岗市招考办0468-6110710

  伊春市招考办0458-3878499 3878471

  七台河市招考办0464-8260368

  大庆市招考办0459-6390400

  绥化市招考办0455-8222702

  黑河市招考办0456-8206633

  大兴安岭地区招考办0457-2121202

  省农垦总局招考办0451-55198235

  省森工总局招考办0451-82624407

责任编辑:彭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