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6月4日讯 为强化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市场监管,消除安全隐患,规范经营秩序,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了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俗称“美瞳”)专项检查活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今年2月27日发布通知,将“美瞳”类产品纳入Ⅲ类医疗器械管理。该类产品的生产许可、经营许可、质量管理体系检查和日常监管等工作,按照角膜接触镜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从4月1日起,未取得该类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以及相应生产、经营资质证书的,不得生产和经营该类产品。
此次专项治理重点检查了市区学校周边的饰品店、文具店、大商新玛特、金龙商场、人防地下商场、批发一条街及专业眼镜店。检查中,执法人员对市区经营此类产品的20余家商户现场讲解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无证经营企业停止其违法经营行为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单。执法人员同时提醒消费者,选择“美瞳”类产品应该去正规有资质的眼镜店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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