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关于加快全省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出台。东北网记者 孙晓锐 摄
东北网6月11日讯(黑龙江日报记者蒋国华 东北网记者孙晓锐) 11日,我省《关于加快全省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出台。
该《实施意见》提出,要按照“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壮大实力”的基本要求,2012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全省国有文艺院团改革任务。省直院团根据不同性质和功能,主要采取四种方式实施改革。一是进行转企改制,将省杂技团、省歌舞剧院、省曲艺团、北方剧场整体转企改制,组建黑龙江省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是经中央批准,保留黑龙江省京剧院。三是进行划转,将黑龙江省龙江剧院和黑龙江省评剧院分别更名为黑龙江省龙江剧艺术中心和黑龙江省评剧艺术中心。四是进行整合,将哈尔滨市京剧评剧院整合到省京剧院、省评剧艺术中心。我省市、县级不再保留事业单位性质的文艺院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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