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6月12日讯 近日,安达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张某系本市无业人员。 2012年3月10日10时许,张某窜至安达市七道街平房区王某家中,用钢锯锯断门锁,将院内1根6米长寸半铁管、10根3米长寸半钢管、3根2米长三角铁盗走;12时许被告人张某再次窜至王某家中,用钢锯将房门锁划开,侵入室内,又盗走双人床1张、电钻2个、汽油喷灯4个、滑轮1个。因王某家无人居住,被告人张某又于2011年3月16日、2011年3月20日,用同样手段在王某家连续盗窃5次,将王某家中铁炉子1套、煤气罐2个、单人床1张、电视机1台、洗衣机1台、自行车2台、潜水泵1台、油桶4个、暖气片4片等物品盗走,作案金额合计2228元,被告人张某在最后一次盗窃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被告人张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