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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文化发展繁荣情况报告
2012-06-14 20:57:57 来源:东北网  作者:宋立群 孙佳薇 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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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文化发展繁荣情况的报告

  做大做强文化产业 促进文化发展繁荣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12日下午进行分组审议。东北网记者 李博 摄

  东北网6月14日讯 (宋立群 黑龙江日报记者 孙佳薇 东北网记者 李博) 12日下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分组审议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促进》。组成人员认为,“十一五”以来省政府和有关部门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高度重视文化体制改革,大力实施文化兴省战略,全省文化改革发展呈现良好局面。

  常委会组成人员就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发展繁荣提出了意见建议。

  要进一步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搞好人民群众的文化活动和文化网络建设,完善市(地)图书馆、文化馆、群众艺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提档升级;推进区、县(市)文化馆、图书馆和街道(社区)、乡镇(村)综合文化站建设全面达到国家级标准,确保实现全覆盖,切实提高公共文化设施使用效率,提升公共管理水平;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形成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体系。

  要进一步做大做强文化产业。努力培育文化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积极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加快形成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推动文化产业与旅游、体育、信息等产业融合发展,增加相关产业文化含量,延伸文化产业链,推进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努力培育文化大集团和骨干文化企业。对传统文化产业要给予政策性扶持;对现代新兴文化产业要支持依靠高新技术快速发展;对具有产业优势和市场竞争力的文化企业、文化企业集团,要大力推动利用国际国内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做大做强;对中小文化企业,要进行资源整合,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推动快速成长。

  要进一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深化文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理顺政府和文化企事业单位关系,完善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结合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改革,建立充分体现文化艺术发展规律和特点的经营管理体制。

  要进一步完善文化发展繁荣的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文化发展繁荣的领导协调机制;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完善文化发展繁荣政策,打造文化发展平台;建立和完善对文化建设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力争投入增长幅度相当或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加大对基层文化资金的投入,特别是农村文化建设的国家转移支付资金及其地方配套资金应当及时足额到位。

责任编辑:关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