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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消协半年搬家咨询申投诉21起 列举搬家公司四宗罪
2012-06-15 11:01:28 来源:生活报  作者:张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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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15日讯 14日,记者从哈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了解到,从年初至今,他们共接到搬家类咨询申投诉21起,反映的主要问题集中在坐地起价和损毁不赔方面。哈市消协表示,尽管《哈市搬家服务规范》已经实施近三年,但是冰城搬家市场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搬家公司主要存在四宗“罪”。

  一宗罪:坐地起价

  在消费者投诉搬家公司的案例中,存在最主要的问题就是“坐地起价”。消费者找搬家公司多通过电话预约,而电话预约只能确定出车费,实际在搬运过程中还有一些额外的费用,尽管公司会承诺不会加钱,实际上,搬运过程中会不断增加费用。

  哈市消协副秘书长林安林表示,大部分搬家的消费者都希望顺利地尽快搬到新居,搬家公司往往抓住消费者这一心理,在搬家过程中选择“狮子大张口”,消费者为了避免麻烦,往往会答应增加搬运费用。而搬家公司坐地起价多选择时机,家具抬到楼下时、运到新居未搬上楼时都会成为搬运工人坐地起价的时间。

  二宗罪:损毁不赔

  在搬家过程中,一旦发生比较严重的磕碰,消费者会选择找搬家公司索赔,但是这种索赔往往困难重重,大部分的搬家公司都没有搬运过程中发生磕碰赔偿的承诺,遇见正规的搬家公司会选择为其修复,如果是非正规的搬家公司,对损毁的物品往往采取置之不理的态度。

  在消费者的实际投诉中,搬家过程中发生磕碰的投诉比例很大,但是由于大多数消费者并没有与搬家公司签署搬家合同,没有对损毁情况进行规定,消费者往往拿不出相应证据来证明搬家公司存在过错,很难维权。

  林安林表示,电话预约搬家并不稳妥,消费者尽量选择到搬家公司当面签订协议,对搬家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形成格式条文,这样发生纠纷更容易维权。

  三宗罪:索要小费

  很多人搬家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搬运工人会向雇主要吃要喝要烟抽,变着法地索要小费,这在搬家行业也成为一种行业规则。消费者为了让搬家工人认真搬运往往会选择支付搬运工人小费,尽管只有10块20块,但是助长了搬运工人索要小费的歪风。

  林安林表示,消费者与搬家公司协商搬家价格之后,就不应该在给付其他费用,即使是工人的小费也不应该给。但很多搬家公司的工人会用各种办法索要小费。有的搬运工人会跟消费者说,以前给人搬家,人家给了多少小费;有的工人在发现家具过重过大,会不断抱怨,甚至拖延搬运时间;有的搬运工人则会选择家具未搬上新房之前“撂挑子”不干。

  四宗罪:挂羊头卖狗肉

  明明是一家小公司或者没有搬家运输资质,却偏偏冒充大公司,通过散发传单和楼道内贴小广告的方式,吸引搬家的客源。很多消费者在选择这样的黑搬家公司后,发生纠纷很难维权,甚至都找不到搬家公司的具体位置。

  林安林说,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搬家公司在哈市不在少数,冒充大公司招揽业务,实际上这种所谓的搬家公司根本没有实体经营地址,接到需要搬家的电话后,会选择雇佣闲散车辆和工人,组成所谓的搬家队伍去为消费者搬家,这种临时拼凑在一起的搬家队伍,服务质量可想而知。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