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6月15日讯 12日,哈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强行政问责工作的实施意见》。今后,哈市将建立健全舆情问责信息处理机制,对舆情监测发现和媒体直接提供的涉及行政问责的事件或者线索,有案必查、有责必问、有错必纠。对舆论关注度高、影响大的问责案件,处理结果要及时向媒体反馈。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将成为本单位职责任务落实的第一责任人。
《意见》规定,哈市将建立部门责任制,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加快建立主体明确、层级清晰、职责具体、无缝衔接的岗位责任体系。部门之间发生职责争议要主动协商解决,相互推诿影响工作或者造成不良影响的,从严追究责任。对行政问责案件多发,或者同一类问责案件反复发生的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等处理。对具有典型性、影响大的问责案件,要及时进行通报,推动相同或类似问题的有效防范和解决。
哈市将建立健全舆情问责信息处理机制,对舆论关注度高、影响大的问责案件,处理结果要及时向媒体反馈。建立公众企业投诉快速响应机制,多渠道受理涉企投诉,着力解决企业办事难、经营环境差等问题。
《意见》还明确了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责任追究制度。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职责任务落实的第一责任人,也是本部门、本单位推行行政问责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政府部门、单位发生行政问责情形后未能及时子以问责处理被监察机关先行立案的,媒体曝光的政风问题产生不良影响的,发生严重破坏发展环境、损害群众利益案件的,以及群众、企业投诉较多未能及时妥善处理的,要对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一并实施问责。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