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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6月27日讯(记者 王蕊) 记者27日从省招考办了解到,黑龙江省2012年高职(中专)、高师(中师)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的录取工作定于7月28日——8月2日进行。为防止学校滥发录取通知书的现象,省内各高职院校、中专、中师学校录取新生后所发放的录取通知书需加盖省招考办录取专用章,外省院校录取新生将由省招考办发放新生录取确认单。
录取工作从7月28日至8月2日进行
据介绍,省内招收五年制高师专业班的师范院校7月28日录取,省内外招收五年制高职高师的高职学院(中专学校)和师范院校7月29日—30日录取;省内外普通中专、中师学校(含体育、艺术学校)7月31日至8月2日录取;省内普通中专学校招收中专免试生的录取工作安排在9月中下旬进行。
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今年,我省高职(中专)、高师(中师)学校继续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其录取办法为:在省招考办划定的录取分数线以上,使用计算机统一调档,各招生院校在规定时间内按省招考办所提供的用户名及密码登陆指定的网站下载考生信息数据,审阅考生电子档案后确定考生录取专业并将拟录取名单上传至省招考办,由省招考办审核后确定考生录取并打印新生录取名单。
届时,我省高职(中专)、高师(中师)学校录取的考生纸介档案材料,由考生本人持准考证和院校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招考办领取,报到时交给录取院校。
录取通知书将加盖省招考办录取专用章
鉴于近年来,高职学院和中专学校有滥发录取通知书的现象,进而影响正常招生秩序,省招考办决定,省内各高职院校、中专、中师学校录取新生后所发放的录取通知书需加盖省招考办录取专用章,外省院校录取新生将由我办发放新生录取确认单,否则无效。
录取结束后,省招考办将及时将录取结果在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上公布,以便于考生查询和监督。对滥发录取通知书造成不良影响的,将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