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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确定82所医疗机构 实施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
2012-07-03 10:05:30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作者:于勇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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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3日讯 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哈市82所医疗机构实施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据悉,参保居民一个待遇年度内在本人选定的门诊定点医院进行门诊医疗时,先应累计承担50元起付线;达到起付线后,再发生符合普通门诊医疗支付范围的200元(含200元)以内的药费,统筹基金支付50%。

  为更好地方便参保城镇居民及在校大学生门诊就医,减轻城镇居民门诊医疗费用负担,人社部门本着合理布局、方便群众就业的原则,对申请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服务逐个进行审核验收,确定82所医疗机构为我市首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分布我市各个区域,具体地址可咨询人社热线12333。

责任编辑:张广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