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7月5日讯 自2000年启动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以来,我省取得可喜成绩。截至2011年底,全省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已覆盖14056个预算单位,占单位总数的77.89%;2011年,全省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的资金达到1406.05亿元,占全省地方财政支出的41.38%。这是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省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推进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不仅创新了财政支出运行管理主体性制度,而且提高了资金支付管理精细化水平。我省自2007年启动公务卡制度改革试点以来,在减少预算单位现金支出、规范公务消费方面的作用逐步显现,公务支出透明度不断增强。截至2011年底,省直共有1183家预算单位启动了公务卡制度改革。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支付管理全面加强,省级财政统发工资范围逐步扩大,截至2011年底,纳入省本级工资统发范围的预算单位为1122家,统发人员近17万人,金额65.6亿元。同时,为有效杜绝财政统发工资中的“吃空饷”现象,在市县推行了财政统发工资人员活体指纹管理系统,完成了全省财政统发工资指纹采集和应用,截至2010年底,已采集财政统发工资人员98.7万人,占应采集人数93%,查出“吃空饷”人员2414人。目前,又顺利完成了财政统发工资系统与指纹识别管理系统数据连接工作。
我省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进一步强化了财政宏观调控能力,增强了财政预算执行刚性,实现了对财政资金事前、事中及事后的全方位监督,切实提高了资金的安全和使用效益。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