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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送子车超员处罚加重
2012-07-06 10:14:12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吴凡 闫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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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7月6日讯 日前,记者从哈市交警部门了解到,为切实保障送子车出行安全,公安交管部门根据国家《校车管理规定》新增了26个涉及送子车的交通违法处罚规定。按照规定,车辆所有人使用拼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处罚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据悉,此次新增的处罚规定对超员送子车处罚明显加重。其中,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7分;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罚款500,同时记6分。而之前,交警部门对此类违法行为的处罚是依据公路客运以外车辆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最高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据交警部门介绍,目前正组织实施对送子车及送子车驾驶人资质的排查统计工作,并在市区主干路、校园周边、尤其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违法高发地段加强对送子车的临检,依法对各类交通违法行驶按上限查处。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