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7月13日讯 记者从哈市政风办获悉,哈市将严格规范行政执法部门的涉企检查行为,建立执法检查审批制、公开制和备案制。
据悉,哈市各行政执法部门(食品卫生、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涉及公共安全的部门除外)将确定年度执法检查频次,并对行政相对人公开。同时,公开执法依据、内容、方式、时限、人员等涉及企业权益的内容。严格规范行政执法部门的涉企收费行为,各级政府对所有涉及企业收费项目进行清理审核,进一步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坚决制止多头收费、违规增设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等行为。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向社会公开处罚依据、标准和结果,除涉及食品卫生、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涉及公共安全的企业,对其他企业一般情况不予处罚,重大处罚实行审批制。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