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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的刑诉法明年施行 法院请专家为法官提前培训
2012-07-17 11:20:19 来源:东北网  作者:贾晋璇 岳云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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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讲座现场。贾晋璇 摄

  东北网7月17日讯 (贾晋璇 记者 岳云雪)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哈尔滨市法院邀请专家前来授课,为法官详细解读刑诉法修改的重点内容。

  今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对1996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进行了大范围的修改。修改后的刑诉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刑诉法是规范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法律,哈尔滨市法院党组对学习贯彻修改的刑诉法高度重视,特别邀请长期从事刑事法律的研究并参与了本次刑诉法修改工作的全国人大法工委刑法二处处长黄永和最高法院研究室刑事处处长周加海前来授课,为法官详细解读刑诉法修改的立法原意及修改的重点内容。

  全市两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庭、审监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全体干警参加培训。同时,市公安局、市检察院部分同志也参加了培训学习。

责任编辑:关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