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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芬河“三重一大”事项实行报审监察
2012-07-20 17:08:18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姜艳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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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7月20日讯 今年以来,绥芬河市出台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实行报批审查备案。截至目前,已审查“三重一大”事项59项,开展督查7次。

  绥芬河市规定,凡涉及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人事安排、重大工程项目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必须严格执行民主决策程序,及时通知市监察局、市纪委直属纪工委负责人参加相关会议。同时,相关单位必须填写《“三重一大”事项呈报表》,报审并备案。对未经市监察局、市纪委直属纪工委审查及备案的“三重一大”事项,有关部门不予办理。该市监察局不定期对各单位相关事项监督检查。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