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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茄子河检察院保护国有资产求主动
2012-07-27 11:30:05 来源:东北网-七台河日报 作者:辛洪林 黄晓慧
东北网7月27日讯 茄子河区检察院民行科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以督促起诉的方式保护国有资产不受损失。去年以来,办理督促案件13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6万余元。
民行科对于在刑事案件中国有资产受到损失,而国有企业和部门没有提起民事诉讼的案件,告知受损害单位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对意图放弃起诉的,通过发出检察建议的方式责令提起民事诉讼。今年以来,通过该院的监督与协调,受损单位提起民事诉讼8件。
通过与法院沟通协调,在法院每次开庭审理时都通知被告亲友到庭参加民事部分诉讼,将主动赔偿经济损失作为量刑的重要参考,对那些有赔偿能力又拒不赔偿的被告人,通过受损害单位向法院申请执行,有效地制裁了一部分“赖账”被告。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