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法治聚焦
搜 索
哈市平房区收取撤市“保证金” 商贩到点必须“下班”
2012-08-07 11:21:17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于晓明 秦岭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8月7日讯 平房区近日在全市率先实行按时撤市“保证金”制度,严格管理市场摊区延时经营行为,改变了过去早市业户不按时撤市,影响环境卫生、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等难点问题。

  据介绍,针对早市摊区不能按时撤市问题,有关管理部门也采取了催、劝、赶等传统管理手段,但均无法彻底解决市场摊区延时撤市问题。从7月28日开始,平房区在早市实行按时撤市“保证金”制度。制度要求,每家业户在每天进入市场经营时要缴纳50元保证金,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撤离市场,保证金全额返还,反之扣除。扣除的保证金用于奖励按时撤离市场的先进业户,先进业户将按季度评选前5名计算。

  平房区自实行“保证金”制度以来,有效提高了业户按时撤市的自觉性,撤市速度大大提高,闭市时间得到保证,市场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使便民市场真正便民利民不扰民。

责任编辑:张广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