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法治聚焦
搜 索
农民工遇车祸无钱疗伤 法援申请“先予执行”获救命钱
2012-08-07 14:52:31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王舒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8月7日讯 外来务工人员突遭车祸,面对数万元的医疗和康复费用,家人无力承担。日前,道外区法援中心为解援助对象“燃眉之急”,积极实施司法救助措施,向法院申请启动“先予执行”程序,让受害人及时拿到了3万元“救命钱”。

  据了解,来哈打工的康某在工作期间发生了车祸,经交警部门认定为对方全责;出院后,康某一直卧床养病,责任方的后续理赔一直处于诉讼阶段。由于康某的母亲和一对姐妹全有残疾,家中没有其他生活来源,不仅无力承担治疗费用,生活也陷入了困难。如果拖延下去等待判决结果,不但影响康某恢复,家中也可能面临“断火”。一筹莫展之际,康某的家人向道外区法援中心求助。

  了解到康某的实际困难后,法援中心立即指派律师代理该案,律师向法院递交了申请“先予执行”等材料。在法援律师的努力下,法院裁定肇事方先予执行医疗费和生活费等3万元,让康某得到及时治疗,家庭生活也得以安顿。

  据道外区法援中心主任徐丽萍介绍,此案中法院根据法援律师申请,为解决权利人生活和治疗的急需,裁定“先予执行”,是哈市法援律师和法官共同努力,为受害人送去“救命钱”的典型案例。

  “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对某些民事案件作出判决前,为解决权利人的生存急需,依法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财物等措施的制度,法援案例中的赡养费、扶养费、医疗费,追索劳动报酬等紧急情况均可适用。

责任编辑:张广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