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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力下沉 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取得新进步
2012-08-21 20:00:54 来源:东北网  作者:宋立群 孙佳薇 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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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8月21日讯(宋立群 黑龙江日报记者孙佳薇 东北网记者李博) 21日,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明向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报告了全省检察机关基层建设工作情况。报告说,2010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基层强则全省强、基础牢则整体牢的工作理念,把基层建设作为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的战略任务来抓,基层检察院的业务、队伍、机制和保障建设取得了较大进步。

  报告中说,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从大局出发,充分发挥基层检察工作服务发展、维护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服务成效不断增强。2010年以来,全省基层检察院以查办经济领域职务犯罪为重点,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2968人、渎职侵权案件942人,提起公诉3406人,有罪判决3073人。检察机关把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落实在基层,充分发挥打击犯罪、维护稳定的一线平台作用,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通过化解矛盾止纷平诉,有效处置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努力。组织全省基层检察院在乡镇、农场、林场和社区建立了157个检察室和456个检察联络室,全面促进检力下沉,受到了基层群众的普遍欢迎。

  报告显示,通过加强素质建设,队伍的执法能力不断提升。通过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提升检察人员的文化品位和精神境界,激励检察人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大局观、执法观和政绩观,为履行好检察职责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着力加强队伍素质建设,深入推进正规化岗位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全面提升基层检察人员的执法能力。通过健全规范执法机制、工作考评机制、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完善并落实执法规范体系和监督管理机制,全面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努力提高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积极争取支持,强化经费保障,推进“两房”建设,提高科技装备水平,基层检察院基础保障建设有了较大改观。深入落实上级院领导联系基层、业务部门对口指导、基层检察院互助共建和定期抽样评估、定期召开基层建设工作会议等推进措施,建立了省检察院主导、分市检察院主责、基层检察院主体的基层建设领导体系,形成工作合力,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不断提升基层检察院建设水平。

  报告中说,2008年和2010年,省检察院连续两次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但基层检察工作在执法理念、队伍素质、职业保障等方面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报告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建设工作的措施。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