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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法院基层建设得到发展 司法为民便民取得进步
2012-08-21 20:00:52 来源:东北网  作者:宋立群 孙佳薇 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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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8月21日讯(宋立群 黑龙江日报记者孙佳薇 东北网记者李博) 21日,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述元向省十一届人大常委第三十四次会议报告了全省法院基层建设工作情况。报告说,近年来,全省法院一直将基层基础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和社会各界支持,努力加强基层工作,今年又在全省法院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基层法院司法业务建设、司法能力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物质保障建设不断加强,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和谐稳定、服务保障大局的职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报告从五个方面反映了全省法院加强基层建设所作的工作。一是增强服务大局意识,基层办案有了新成效。为了增强基层法院的服务保障意识,提升执法办案水平,省法院加大指导力度,及时制定了服务保障非公经济、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共建企业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知识产权保护、审理对俄边贸纠纷等司法政策性指导文件,各中、基层法院深入开展司法服务年活动,提高依法服务保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不断加强司法管理,基层办案质效有了新提升。紧紧围绕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司法公信力三个方面的重点开展工作,继续深化司法改革,强化司法管理。大力推行量刑规范化、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使量刑过程更加公开透明、结果更加公正均衡。三是改进司法作风,基层为民便民司法有了新进步。针对基层法院司法方式方法和司法作风存在的问题,各个基层法院普遍进行了司法为民的宗旨教育和纪律作风整顿,全面落实各项为民措施。适用简易程序和小额速裁审结案件27.8万件,以“车载法庭”等方式巡回审判案件2.3万件次。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基层司法能力有了新增强。针对基层法院队伍的实际,大力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司法业务能力建设,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制定实施全省法院五年教育培训规划,对基层法院院长、人民法庭庭长全部集中轮训一遍。进行全员岗位大培训,举办培训班175期,培训各岗位干警2万余人(次)。2010年以来,有3个法院、3名法官荣获全国模范称号;8个集体和12名个人受到国家级表彰。五是加大倾斜力度,基层司法保障有了新改善。依靠地方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用足用好国家政策,努力把基层人、财、物和科技等保障纳入司法改革整体布局,着力解决基层司法保障不足问题,保证基层司法需要。进一步强化人员保障、经费保障、设施保障、科技保障。

  报告还提出,针对基层建设工作存在的法官流失、队伍老化以及个别法官自身素质较差等问题,全省法院将进一步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提升服务保障水平;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措施;进一步深化审判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基层法院队伍建设。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