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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凤区法院执行局“三个强化”
2012-09-04 14:29:18 来源:东北网  作者:杨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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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4日讯 一直以来,龙凤区法院执行局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服务大局”的思想,坚持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强化学习,开拓创新,锐意进取,队伍建设和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工作效果进一步增强,得到了辖区企业、群众的广泛认可。

  一、强化学习教育,提升队伍素质

  该院执行局以机制建设为突破,确定了周每五学习日制度,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法院下发的各种文件精神,集中学习相关业务知识,着力增强执行公务人员对上级政策精神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升执行人员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该局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针对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重实体,轻程序;重执行,轻服务;重惩罚,轻教育”现实问题,主动开展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对待群众“冷、硬、横、推”现象进行深入查摆,扎实推进执行队伍建设。年初以来,该局共开展学习活动17次,整改各类问题21个,建立完善各项执行措施13项,干警的执行意识、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有了明显转变,工作效率实现大幅度提升。

  二、强化分工配合,实现分权分流

  考虑到执行案件逐年增多的实际情况,该院执行局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完善了“分权分流”的执行工作机制,有效增强内部协作,执行效率与执行力度显著提升。该院执行局将人员配备成3个执行庭和1个综合科,综合科负责执行款物的发放,执行案件的录入,报表的制作及执行案件的数据统计,协助外地法院执行以及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3个执行庭按照案件总量平均分配案件份额。在执行方式上,该院执行局采取“双轨制”(即繁简分流)执行机制。对先予执行案件,赡养、抚养、扶养案件,标的在1万元以下的经济案件和执行标的为完成行为的案件,以最快的速度执行完毕,充分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简易执行案件在2个月内仍未执结,将转入重大疑难案件执行程序,由局务会议讨论研究执行方案,确保案件在法定期限内结案。

  三、强化联动机制,增强执行效果

  案件“执行难”一直是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长期以来困扰着法院工作。为此,龙凤区法院执行局不断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充分利用《老赖上黑榜》和《老赖专区》两个“舆论执行”阵地,对拒不履行和消极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进行公开曝光,督促其履行义务。对因当事人暂无履行能力,需中止执行或采取程序终结方式结案的,实行严格控制;执行中需要司法拘留、罚款的,严格把关,并做好执行风险告知制度,从而获得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理解支持。同时,该院执行局还注重加强与有关单位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做到信息共享,并充分借助信息网络平台,拓展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的渠道,不断提升了执行信息化水平。年初以来,利用联动机制执结案件75件。

责任编辑:张广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