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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暂未调整个人消费贷款利率
2012-10-12 09:48:54 来源:大庆网-大庆日报  作者:徐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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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12日讯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多地银行提高了个人消费贷款利率。9日,记者了解到,目前大庆地区个人消费贷款普遍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10%~40%,这一标准执行已久,近期未出现大幅变动。不过,银行业内人士表示,由于已步入今年最后一个季度,各地银行纷纷提高个人消费贷款利率,这是信贷紧张的信号,建议近期有申请消费贷款计划的客户尽快申办,以享受到相对较低的利率。

  个人消费贷款利率最高为基准利率上浮40%

  记者了解到,大庆市个人消费贷款主要用于购车、装修等。以装修贷款为例,银行普遍在基准利率上有一定的上浮: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10%,农业银行上浮15%,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和广发银行则上浮20%~30%,而光大银行和哈尔滨银行分别上浮30%和40%。

  银行工作人员表示,上浮的比例因个人信用等级及还款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差别,如风险程度低、信用度较好的客户可以在工商银行申请到基准利率。而对于其他地区近期上浮个人消费贷款利率的原因,广发银行个人信贷部的工作人员表示,虽然目前我市各银行没有接收到个人消费贷款利率上浮的通知,但随着第四季度的到来,信贷规模紧张已成定势,因此收缩贷款已成必然。

  工商银行个人信贷中心副经理王梦莹建议近期有申请消费贷款计划的客户尽快申办业务,以享受到相对较低的贷款利率。

  贷款40万不同银行间年利息相差近万元

  记者走访发现,虽然大庆市各家银行暂未调整个人消费贷款利率,但不同银行之间的上浮额度差距很大,如在工商银行申请个人消费贷款可以享受基准利率,而哈尔滨银行则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40% 。为此,银行工作人员算了一笔账,以一年期40万元个人消费贷款为例,如果按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6.0%计算,一年的利息为24000元,如果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10% ,则一年要多掏2400元利息,而如果上浮40% ,则一年要多掏9600元利息。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