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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民办高校校长条件出炉 70周岁以上不能任校长
2012-10-12 11:44:42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作者:董艳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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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12日讯 日前,我省出台民办高校校长核准办法,其中对于民办高校聘任校长的基本条件、校长任职的基本要求、核准程序、聘任、解聘、流动等都有明确的规定。

  依据该办法,民办高校校长任职基本要求包括:民办高校校长的任职期限原则上为4年,报经省教育厅同意后可以连任。民办高校参照公办高校校长任职条件聘任校长,年龄可以适当放宽,拟任校长年龄应在66周岁以下,在任年龄应不超过70周岁。民办高校决策机构聘任校长应坚持规定的任职条件,对拟聘校长人选进行全面考察。经决策机构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后报省教育厅核准。

  办法还规定,民办高校校长在核准的任期内原则上不得辞职到省内其他民办高校任职。校长任职期满需续聘的可从简履行核准手续。在省内民办高校任校级领导职务一年以上的人员,到省内其他民办高校担任校长职务的,核准审核时,应征求原任职学校的意见。

责任编辑:张广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