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0月18日讯 (记者 侯巍)国家统计局哈尔滨调查队对哈尔滨市800户城市居民家庭抽样调查,1-9月,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总收入达到18118.8元,同比增长11.9%,其中,人均可支配收入16378.3元,增长11.5%。
从季度收入增长看,增速不断加快。一季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126.9元,增长9.9%;一至二季度,人均可支配收入10566.2元,增长10.5%;一至三季度,人均可支配收入16378.3元,增长11.5%。从四项收入水平看,呈全面上涨趋势。1-9月,人均工资性收入10445.1元,增长15.5%;经营净收入1916.5元,增长14.4%;财产性收入179.6元,增长7.7%;转移性收入5577.7元,增长5.0%。
从四项收入贡献率看,工资性收入最大。1-9月,工资性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73.0%,拉动总收入上涨8.7个百分点;经营净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12.5%,拉动收入上涨1.5个百分点;财产性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0.7%,拉动收入上涨0.1个百分点;转移性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13.8%,拉动收入上涨1.6个百分点。从四项收入占比看,工资性收入仍为主体。1-9月,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占总收入比重分别为57.6%、10.6%、1.0%和30.8%。其中:除财产性收入所占比重保持不变以外,工资性收入和经营净收入所占比重,比上年同期分别提高了1.8和0.2个百分点;而转移性收入所占比重却下降了2.0个百分点。
收入增长的因素分析
2011年增资因素影响。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离退休人员住房提租补贴比例上调和新个税法全面实施等因素影响,为收入稳步增长奠定了基础。服务行业工资收入增加。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对服务行业的需求越来越大,服务行业的工资水平也在不断上涨。比如:家庭保姆年初月平均收入为1400元,到目前已经增加到1700元,增幅达到21.4%;计时工工资由年初的每小时14元,增加到目前的每小时17元至18元,增幅也在20%以上。
就业人员增多,企业职工增收。就业是居民获取收入的重要途径,1-9月,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员10.1万人,完成全年任务量的96.5%。政府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加大。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注重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制定各项优惠政策,特别是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在税收、信贷以及收费等方面给予支持,同时对创业者提供创业扶持补贴资金,有利促进居民经营性收入稳步增长。养老金、离退休金标准提高。今年哈尔滨市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或离退休金标准,通过调整,企业离退休人员收入增加了。同时,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住房提租补贴也相应提高,使城市居民人均养老金或离退休金收入稳步增加,促使转移性收入不断增长。1-9月,哈尔滨市城市居民人均养老金或离退休金收入达到4546.8元,同比增长9.6%。
群体收入差距大等值得关注
尽管哈尔滨市城市居民收入呈现稳步增长态势,但受宏观经济发展速度放缓及促进居民收入快速增长的政策性因素相对较少的影响,居民收入快速增长后劲乏力,三个问题值得关注。
不同收入群体收入差距大。1-9月,从相对收入五个分组数据看,20%高收入户和20%低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39394.8元和7111.2元,低收入户收入水平仅是高收入户的18.1%,仅是全市平均水平的43.4%。
收入水平与增速在东北四个副省级城市中均居末位。在东北地区四个副省级城市中,哈尔滨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沈阳、大连和长春分别低3681.7、4191.7和633.7元。增速比沈阳、大连和长春分别低2.2、2.0和1.1个百分点。
1-9月东北四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
城 市 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同比增长(%)
哈尔滨 16378 11.5
沈 阳 20060 13.7
大 连 20570 13.5
长 春 17012 12.6
在企业工作人员多,工资水平低。2011年末,全市城镇就业人员达174.9万人。其中:企业占75.4%,事业单位占19.4%,机关单位占5.2%。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945.3元,比机关单位低9.2%,比事业单位低9.1%。全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1654.9元,比机关单位低49.0%,比事业单位低4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