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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新社保卡将与银行卡“二合一”
2012-10-19 08:39:23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姜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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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10月19日讯 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自10月1日起,我省开始执行《黑龙江省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同时原《黑龙江省社会保障卡管理暂行办法》废止。今后,新的社会保障卡可以搭载金融等其他公共服务功能,居民可以通过一张卡完成保险费缴纳、医疗费用支付与返还等,银行卡与社保卡将实现“二合一”,从而为广大参保人群提供更为便利的条件。

  据省人社厅相关人员介绍,新《办法》所称社会保障卡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行,通过“金保工程”信息系统和金融系统支持,主要用于持卡人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险、金融服务等事务的多功能智能卡,其具有记录、凭证、查询和金融等主要功能,并增加了低保和“金保工程”应用所需的扩充信息。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发卡对象只发行一张社会保障卡,即劳动者个人一人一卡。该卡作为行业性IC卡应用,全省通用。

  新发行的社会保障卡按照“一卡多用,全省通用”原则进行建设,实现地域通、业务通。在全国统一标准规范的基础上,根据我省实际,扩展了部分应用,并保证在全国范围内使用。社保卡加载金融功能后,逐步将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就业扶持政策补贴的领取、医疗费用的支付与返还等业务,以及查询本人社保相关信息,都集成到社保卡加载的银行账户中办理。同时社保卡还可作为银行卡使用,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功能。

  据悉,为加强新社保卡安全性的管理,包括密钥、持卡人身份信息的安全、用卡环境的安全管理,新社保卡设置为cpu电路卡,将采用密码算法和芯片技术合作,有很严格的密钥管理体系和审批程序,造假可能性极低,并且有自己独立的用卡安全信息系统和独立的操作系统,无法被仿造,可以永久使用。社保卡的金融应用目前不支持贷记功能,使用范围是在境内。

  我省社保卡升级实行两级管理,省直医疗保险持卡人将在明年年底前换发新的社保卡,换卡费用无需持卡人支付,但是由于需要确认核实持卡人的基本信息,需要重新对持卡人进行指纹采集、照相等,工作人员将对行动不便的持卡人上门采集信息。如遇新办理社保卡丢失,重新办理后可在45日后领正式卡。据了解,新社保卡与原社会保障卡相比较增加了银联的标志,背面除持卡人照片、社会保障卡号(即身份证号)外,卡下方印有银行卡的19位卡号。

  据介绍,新社保卡在全国范围内已实现技术通,政策上还需依据各省各市(地)不同的特点,逐步实施。异地就医政策通过部级结算,跨地区养老保险已实现一卡通。大兴安岭地区医疗保险持卡人可在哈尔滨市五家定点医院办理异地就医结算,这五家医院分别为:哈尔滨医大一院、哈尔滨医大二院、哈尔滨医大三院、哈尔滨医大四院、黑龙江省医院。

  据了解,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将在未来5年内实现持卡就医、查询、缴费、支付待遇、结算等一系列惠民功能。十二五期末我省持新社保卡人数将占全省总人数的70%左右,未来将实现持卡全覆盖。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