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0月19日讯 记者从17日召开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获悉,《黑龙江省医疗保险条例》已列入省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调研项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已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起草了条例草案,并进行了几次调研和修改。省人大财经委建议,将《黑龙江省医疗保险条例》列入2013年立法计划,并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表决。
在省十一届人大七次会议上,大会主席团将哈尔滨代表团高广生等1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制定〈黑龙江省医疗保险条例〉的议案》交给财经委员会办理。财经委对此非常重视,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配合下,就制定《黑龙江省医疗保险条例》的必要性和需要规范的主要内容深入到齐齐哈尔和富裕县开展了调研,并分别征求了领衔代表和省政府相关部门的意见。
几年来,我省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参保率达98%,报销比例不断提高。2011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其中对医疗保险进行了规范,因此,结合我省实际,加快制定《黑龙江省医疗保险条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关于医疗保险的规范进行补充和细化,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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