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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起哈尔滨市单位或个人买万元以上购物卡实行实名制
2012-10-27 09:52:02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作者:刘首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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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27日讯 记者昨天从市商务局获悉,11月1日起,哈尔滨市将实施《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

  据了解,新规要求购买记名商业预付卡、一次性购买1万元(含)以上不记名商业预付卡的单位或个人,由发卡人进行实名登记。单位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000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含)以上的,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购买,不得使用现金。同时,发卡企业和售卡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具发票。

  那么用预付卡购买商品想退货,退款怎么支付?据了解,使用单用途卡购买商品后需要退货,发卡企业或受理企业应将资金退至原卡,当退货金额不足100元(含)时,可支付现金。

责任编辑:邵春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