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9日绥化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张迪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吕晓龙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
张辉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免去:
袁克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景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孙宏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张学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责任编辑:关虹
(2012年10月29日绥化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张迪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吕晓龙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
张辉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免去:
袁克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景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孙宏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张学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