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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摇微信“意外”收到中奖信息 “摇”走2000元
2012-11-01 10:57:30 来源:大庆晚报  作者:肖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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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1日讯 随着使用智能手机的人越来越多,人们觉得生活变得更加方便快捷,通过手机上网,可以浏览天下大事;开通微信,摇一摇就能交到更多的朋友。

  然而,微信这个“交友利器”却频频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他们的作案工具。一些骗子给老骗术穿上微信“新衣”,变相找市民骗钱。

  10月29日,大庆市民王先生被一条微信信息忽悠,把自己背着妻子藏的2000元私房钱汇给了骗子。

  惊喜 新开微信收到中奖信息

  王先生是位70后,思想比较保守,生活也循规蹈矩,通过自己不懈的努力,家里条件越来越好。最近,他花了3000多元钱给自己买了一部大屏智能手机,虽说不太会用,但也想赶时髦。通过请教儿子,他给新手机安装了微信,闲暇时就摇一摇,跟朋友聊聊天。

  10月29日14时许,王先生刚打开微信,一条信息让他看后高兴不已:“用户您好,您新开通了微信业务,在我公司举办的活动中中奖,奖金8.6万元,详细情况请登录以下网址。”在这条微信后面,还附有一个网址。

  随后,王先生登录了该网址,上面确实写着中奖信息,他拨通了网页上登记的电话号码,一名南方口音的女子接听了电话。对方根据王先生的身份证信息查询后,说王先生确实中奖了。

  汇款 领奖前汇2000元保证金

  与此同时,这名女工作人员说,领取奖金前,按照规定必须先汇2000元的保证金到公司的账户。

  此时,王先生已被中奖的喜讯冲昏了头脑,根本没考虑中奖信息的真假,就想着赶紧把对方要求的2000元保证金汇过去,好拿回大奖的奖金。

  “没想到买新手机开通微信还能中大奖,这手机真没白买。”王先生暗自欣喜,越想越觉得开心。但他兜里只剩下几百元钱了,不够交保证金的,为了能尽快领到奖金,他特意找领导请了假,立即赶回家中拿钱。

  回到家时,因家里的钱都是妻子管,可当时王先生的妻子不在家,钱拿不出来。

  无奈之下,王先生想到了自己平时瞒着妻子藏的私房钱。于是,他赶紧把这笔私房钱拿了出来,随后急忙打车赶到银行。

  来到银行后,王先生按照女工作人员所说,往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上汇了2000元钱。

  识破 再让汇8600元税款起疑心

  在银行汇完款后,王先生立即给女工作人员拨打了电话,通知对方,2000元保证金已经汇完了。

  这时,女工作人员在电话中说:“因为您中奖的奖金属于个人所得,所以要交税,您还得再汇8600元的税款,我们收到税款后,才能把8.6万元奖金打到您提供的银行卡账号里。”

  一听对方还让汇钱,而且这次要汇8600元,数目不小,这时王先生才察觉到有些不对劲儿,赶紧挂断了电话。随后,他上网查询微信的客服电话。

  与客服联系后,王先生才发现原来根本没有任何抽奖活动。此时,他才意识到自己被骗。

  目前王先生已到龙凤公安分局报案,此案正在调查中。

  民警提醒 谨防微信成“危信”

  在使用微信这种潮流性的社交工具时,一定要注意以下两点:

  首先市民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若有网友提出帮忙付款、借款或充值等经济上的要求,一定要通过打电话等方式进行确认。同时,用户发现账号和密码被盗时,要及时与熟识的网友取得联系,切记不要在备注里注明关系信息。

  其次,通过网络、手机交友时要提高警惕,不应轻易相信中奖信息。比如“QQ腾讯中奖”信息、“非常6+1中奖”信息等,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谨防时髦的微信成为“危信”。


  延伸阅读

  扬州警方公布5起微信犯罪典型案例

  9月19日,《扬州日报》报道,江苏省扬州市警方公布了利用微信犯罪的5起典型案例:

  一、4月3日18时,吴女士微信“摇”出“大灰狼”钟某,遭钟某强奸。

  二、5月13日,已婚女士张某通过微信约游某“出去玩”,张某丈夫替妻约会,对游某敲诈勒索3万元。

  三、5月21日,苏女士在宾馆里被“微信”,一男子抢劫其金项链后逃跑。

  四、5月25日,康女士通过微信结识“高富帅”张某后被骗财骗色。

  五、6月22日,荣某通过微信实施诈骗,称可通过“以卡养卡”、“垫资”等方式拿提成赚大钱,骗取桑某5500元。

  另外,扬州微信敲诈犯罪第一案前不久在江都进行宣判。江都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公开审理,6名被告人均受到有期徒刑1年以上的刑罚,鉴于6名被告人系初犯,主观恶性不深,案发后悔罪态度较好,法院对6人均适用缓刑,并给予一定的考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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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