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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传达贯彻国家食安办《督查通知》
2012-11-09 09:19:30 来源:东北网-绥化日报  作者: 曲莹 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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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绥化11月9日讯 11月7日,市食安办召开成员单位工作会议,传达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食品安全督查工作的通知》及省政府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关于转发此《督查通知》的通知,会议就贯彻落实《督查通知》提出具体要求。

  据悉,国务院食安办督查组将对各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的情况;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情况;食品安全治理整顿情况;有奖举报制度建立完善情况;宣传教育和信息管理工作情况五项进行抽查、暗访。其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情况督查重点是: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食品综合协调机构建立、职能交叉、空白问题的解决、执法联动机制以及行政惩处与司法惩处衔接机制建立、应急机制完善、乡镇农村基层管理队伍以及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等;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执行及规范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调查情况。食品安全治理整顿情况督查的重点是: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治理以及排查和整治带有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问题的情况;重点品种综合治理情况。包括乳品(特别是婴幼儿配方食品)、食用油、肉类、酒类、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等综合治理情况,以及重点场所食品安全专项治理情况。包括食用农产品和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农村“食品专业村”、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工地、中小学校园及周边重点场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农药兽药残留、“瘦肉精”、地沟油“、畜禽屠宰、调味品、餐具和食品包装材料专项整治情况;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国家、省食安办的要求,逐项研究、部署、落实。各县(市)区食安办、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将迎检总结于11月15日前上报市食安办。各地、各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以此次督查工作为契机推动食品安全工作更好开展。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部署,自查要全面、深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要按照《督查通知》的要求立即开展自查。全面总结2012年食品安全工作,排查和发现食品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梳理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工作开展。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要求做好国务院督查的迎检准备工作,将自查材料按照督查的内容汇总装订,做好现场准备工作。

责任编辑:关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