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18日讯(陈文林 记者 张强) 原本关系很好的邻居,只因300元钱的欠款厮打起来,债主不但没要回钱,反倒又赔上1500元钱的医药费。近日,黑龙江省嫩江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人身损害赔偿案。
嫩江县联兴乡村民张某与赵某两家关系很好。2011年7月的一天,赵某到张某家索要往日拖欠的300元机耕费,张某称现在没钱,等以后有钱再给。赵某认为张某有钱故意拖欠不还,于是便与张某争吵起来,两人愈吵愈烈,最后厮打在一起,赵某将张某的头部打伤。张某住院治疗14天,花去医药费2000余元,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
法院受理此案后,办案法官多次找到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赵某主动放弃了300元债权,又赔偿张某1500元医药费。达成协议后,双方对此事的发生都表示歉意和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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