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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峻德法庭充分发挥化解矛盾作用 积极构建和谐矿区
2012-11-19 11:31:27 来源:东北网  作者:索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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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19日讯 峻德法庭地处鹤岗市偏远的南端,现有在编干警4人,辖区内有大型国有煤矿——峻德矿和20多个地方小煤矿。人口5万,99%以上是煤矿职工家庭。自年初以来,该庭近年结合“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以及落实“三项重点工作”等活动的要求和部署,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建立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发挥优势,定纷止争,案结事了,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案件调解率达到90%以上,案件更审改判率为零,出现了无上访缠诉案件和无上省进京访案件的良好局面。

  一、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人民法庭处于司法工作的最前沿,与人民群众联系最密切,是化解纠纷、维护稳定的主要窗口。年初,该庭把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作为今年的中心工作来抓,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上,通过司法调解有效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努力构建矿区的和谐稳定。他们把诉讼调解作为维护辖区稳定的基点,在司法调解上,法庭采取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庭后调解,邀请当事人亲属、同事、朋友、人民调解员等参与调解,对达不成协议的案件,采取四级调解制,通过这些调解手段,有效的化解了矛盾,促进了社会稳定和谐,使大调解真正落到实处。建立了庭前调解提示制度,在向当事人送达受理、应诉通知书时,同时送达一份“庭前调解提示函”。并设立了工资报酬、雇员受害赔偿等庭前调解流程通道,采取当事人书面、电话申请,法官电话、手机短信征询、通知等方式,采取到庭调解、巡回调解、就地调解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就近、就便开展诉前协调、庭中调解、庭后回访,实现了提高效率与彻底解决纠纷的双赢效果。对来信来访,建立了“首问”制度和“首访”制度,使接待“首问、首访”的干警确立“不怕事小,不怕话多”,一心为民的思想。通过排查和走访,摸清了矛盾的根源,化解了老矛盾,有效预防了新矛盾的发生。在源头化解矛盾上,该庭在辖区街道办事处设立了调解委员会,在五个社区各设立一名调解员,制定了调解员岗位责任制度和调解员培训指导制度,为了提高他们的调解水平和法律知识水平,每月举办一次调解员培训班,开展民法通则、婚姻法等法律知识讲座,邀请调解员参加庭审旁听,庭审后进行“现场答疑”,极大提高调解员的业务水平。

  二、心系百姓,真心服务。

  该庭干警工作中深深体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就体现在心系百姓,文明服务,诚心诚意地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一是他们采取便民措施,解决群众打官难的问题。峻德法庭辖区绝大多数都是煤矿工人家庭,他们的工作三班倒,一些当事人白天上班,无法正常参加诉讼。该庭针对这一实际情况,实行了“24小时全日制工作制度”。对白天上班的当事人安排其下班后到法庭诉讼,对周末休息的当事人把诉讼时间尽量安排在周末,全庭法官都要尽量根据当事人的时间妥善安排庭审活动,做到当事人随时到都有人接待,解决了煤矿工人诉讼不便的问题,支援了煤矿生产,受到群众和企业的高度赞誉。

  三、公正高效,审判为民

  “迟到的正义为非正义”。公正高效是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迫切需求。因此,在审判工作中他们把着力点归宿点放在办案的质量、效率和社会效果上,把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工作成果的根本标准。本着这一标准,该庭着重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积极开通快审、快结的“绿色通道”。对凡是符合起诉条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的案件,减化庭审程序,实行简易程序审理,降低诉讼成本,实现案件一步到庭、当庭审判。有效地提高办案效率。积极开展“不使有诉求的群众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不使有理有据的当事人因没有关系打不赢官司,不使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执行不利、不公得不到保护”的三项承诺服务活动,认真贯彻执行我院制定的落实“三项承诺”的54项措施,竭尽全力为有诉讼困难的群众提供司法救助。二是对待人民群众奉献“四心”即耐心、细心、诚心、公心。该庭针对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往往为争一口气或为芝麻小事纠缠不休的现象,要求审判人员强化和解意识,在工作上突出“四心”,即对当事人说服教育要耐心、了解分析矛盾要细心、为民排忧解难要诚心、评判是非曲直要公心。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