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19日讯 (陶卫松 记者 张强)19日,黑龙江省嫩江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被告人王某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后,却找人顶罪,最终数罪并罚,被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和妨害作证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赔偿22万元。
今年年初,未办理驾驶证的王某开着租来的轿车外出,朋友李某坐在副驾驶位置上。当车行至墨尔根大街某路段时,王某突然停车,没有观察路面的情况就打开车门。同方向骑电瓶车的张某一头撞上车门倒地受伤。王某害怕因为自己没有驾驶证被从重处罚,便要求同行的李某帮他顶一下。李某在调查过程中对交警谎称是自己开的车。但被害人张某因抢救无效不治而亡,李某得知后因惧怕而向侦查机关坦白实情。
法院审理此刑附民案件认为,王某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处罚,指使他人作伪证,同时构成交通肇事罪和妨害作证罪,并应赔偿被害人死亡补偿金等合理经理损失,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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