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26日讯 为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质效,克服执行工作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做到“四个狠抓”,使执行工作步入快车道,实现同中院执行局“在轨”运行。
“四个狠抓”包括:狠抓典型案件与非典型案件科学结合;狠抓执行威慑与强制措施合理运用;狠抓执行工作与协助执行工作有机统一;狠抓执行工作轻重缓急有序协调。
截止到2012年6月末,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共受理执行案件36件,结案32件,执结率为88.9%,执行案件和解率为93.8%,比中院预期目标高13.8%,比去年同期上升34.3%。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