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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女友与陌生男同乘车 “吃醋汉”竟持刀扎伤人
2012-11-28 09:38:05 来源:东北网--绥化晚报  作者:冯国春 杨照娜 陈速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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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28日讯 近日,海伦市法院作出判决,判处因见女友与他人在一起持刀伤人的被告刘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案发前,被告刘某与受害人李某不相识。2012年5月9日20时,被告刘某在该市某商场南门西侧,见其女友与受害人李某从同一辆出租车下车,便心生妒恨,掏出随身携带的刀将受害人李某捅伤,致李某右大腿、右髋部受伤、右坐骨神经部分离断伤,失血性休克。在该案审理过程中,被告刘某承认其犯罪事实,同意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受害人李某的谅解。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