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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工商部门提醒:电褥子“安全期”为6年
2012-12-03 10:49:21 来源:生活报  作者: 张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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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12月3日讯 天气转冷,一些居民开始使用电褥子。记者走访发现,尽管电褥子外包装上有安全标识,但是却很少有安全使用年限。

  在道里区曼哈顿和透笼市场,电褥子价格在几十元至数百元不等,厂家、厂址、电话齐全,但没有说明使用年限。正在挑选电褥子的市民陈女士表示,“我家电褥子用了七八年,最近不热了,才准备再买一个。”采访中,多名市民表示,不知道电褥子有使用年限,都是用到坏了为止。

  记者从哈市工商部门了解到,根据规定,电热毯安全使用年限为6年,且需在说明书和外包装上明示。过了安全使用期,发热线保护绝缘层易老化、开裂,从而引发漏电、火灾等事故。

  使用注意事项

  电热毯上放置有折叠的被褥或厚重物品时,不得通电,避免造成被压处局部过热而引起着火或损坏;

  禁止与其他发热器具并用,禁止为其他发热器具加热;

  生活不能自理人员和婴幼儿不能使用电褥子。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