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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接楼挡了住宅光 城管执法队长:找不到责任者无法制止
2012-12-06 08:55:13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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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6日讯 日前,居住在哈市南岗区宣西小区的袁先生向晨报反映,在他家对面有一栋3层楼房正在接楼施工。施工人员在后接出来的4楼上方,建设了一个高达10余米的电梯井,影响其住宅采光。

  根据反映,记者来到了位于宣礼街23号院内的这处正在施工的现场。只见该楼主体已建成为4层的中式仿古建筑。在楼房的正上方,建有一个高出楼体约有10余米的长方形电梯井。工人们忙碌着通过脚手架向楼顶运送着红砖、水泥等建筑材料。

  在第4层楼内,记者看到在原有3层建筑的基础上,接出了高约3米红砖结构的新砌筑墙体,新建的砖墙上架设着钢结构支架,支架上层的彩钢棚顶已经铺设完毕。

  据袁先生讲,正在改建的这栋楼是芦家办事处新近购买的。在该社区购买之前,这原是一栋3层建筑的楼房。他有一天下班后突然发现,在这个3层楼上面,原房主不知道什么时候私建了一层塑钢窗建筑。由于塑钢窗的透光性也很好,没有对他家的采光产生影响,所以他也就没有深究。

  可是没想到,这个房子在卖给了芦家办事处后,办事处将原有的塑钢窗建筑全部拆掉,在原有3层的基础上建设砖混结构的第4层楼,还在第4层楼上面建了一个高约10余米的电梯井,对着他家的窗户,严重影响到了他家的采光。他在不断向南岗区城管执法局和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期间,发现芦家办事处正在施工的改建工程,没有合法的审批手续。

  办事处李主任:我们现在没有手续

  记者在芦家办事处李主任处了解到:“这个正在改建的楼房,是花费2180万元购买的,是芦家办事处的千米新社区,购买楼房加上改建及装修的费用总计超过3000万元。这个房子曾经开过幼儿园,楼内设计很不规矩,所以把以前的塑钢窗拆掉,改成砖混结构,这样有利于室内保暖。这个房子原来是欧式风格的,现在改装为中式风格。是因为民政部关于社区(装修风格)有一个标(标准)是中国结,我们要往这上面靠(向中国结的装修风格靠)。我们(改建)是按照原有的面积没有扩大,只不过是把塑钢窗改成砖混结构,又加了一个电梯井。”

  在李主任拿出的该楼改造的第4层平面布置图上看到,第4层楼内分别设有3个教室,1个150平方米的多功能礼堂,1个活动室以及1个电梯井。

  在李主任处记者还了解到,目前,这栋房子的改建工程还没有审批手续。

  城管执法陈队长:手续正在补办中

  就此,记者电话联系了南岗区城管执法局驻芦家办事处执法中队陈庆(音)队长。

  据陈队长介绍说:“这个在建的建筑,我们曾到现场去查处过,未停工原因是一直没有找到主要负责人,这个改建工程不是个人的,手续(改建手续)正在补办之中,情况就是这些。”

责任编辑:代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