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7日讯 近日,国家计生委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简化办证程序,解决群众办证难问题。
通知要求,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要即时办理。
流动育龄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乡(镇)及街道,均有责任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户籍所在地要落实源头管理责任,为流出人口办理婚育证明或出具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对于流动育龄夫妻因长期或多次、多地流动无法证明婚育状况的,信息核实确实存在困难的,受理地可依据当事人的承诺,为其办理生育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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