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12月13日讯 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坚强壁垒作用,阻止国家税费流失,在突破“执行难”瓶颈的基础上,加大力度建立健全执前和解机制,主动发挥行政执行职能,着力保证每一起案件的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为确保在执行过程中不激化社会矛盾,不出现任何不稳定因素,行政执行办公室工作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树立了“三多”工作法。多问,充分了解情况。多想,办案人员善于换位思考。多谈,与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案件的解决方法。截至目前,已执结案件25件,执结率100%。其中,执行和解16件,自动履行2件,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6件,仅有1件通过强制执行手段执结。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