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鹤岗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12年12月18日鹤岗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鹤岗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鹤岗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2年12月26日至28日在鹤矿宾馆召开(开幕式在人民剧场举行)。
会议建议议程为:
一、听取审议市政府工作报告,并作相应的决议;
二、审议鹤岗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并作相应的决议;
三、审议鹤岗市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并作相应的决议;
四、听取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并作相应的决议;
五、听取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并作相应的决议;
六、听取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相应的决议;
七、选举;
八、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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