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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房漏水咋办 委员呼吁制定应急预案让“破门”有法可依
2013-01-11 16:15:26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宫玉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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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11日讯 遇到无人房漏水怎么办?有邻居私设水阀切断别人家的用水怎么办?因为没有一部法规写有此类事情的应急处理办法,所以居民也只能寄希望于社区、街道办、物业、派出所的责任心。在哈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政协委员崔仑提交提案《关于对无人住户出现跑冒水等情况制定快速处理办法的建议》,建议从法规上制定快速处理办法,从而给多部门应急联合“破门”以法律保障。

  记者调查:因无法可依多部门联合“破门”太难

  在哈市因为一家漏水或一户居民私设水阀而导致其他居民家长时间停水的事情屡屡发生。有的因多部门的联合介入破门修漏或破门开阀最终圆满解决,居民恢复供水,生活秩序恢复正常,而有些则因相关部门找不到合理又合法的办事依据,只能让住户自行解决。

  2012年7月19日,南岗区铁岭街16号9单元的居民给记者打来电话,因502室无人漏水,9单元的住户不得不关闭水阀“被停水”4个月,记者对此展开采访。在多方联系房主无果的情况下,8月2日,街道办、社区、物业、派出所联手“破门”修漏,居民恢复正常供水。在此次事件中,记者跟踪采访、街道办中间协调耗时近半个月,可“破门”当日,从打开房门到维修结束,整个过程不足1个小时。就是这样一件本可以在很短时间内解决的事,却让居民苦等了4个月。

  采访中,在是否要“破门”修漏问题上,街道办、社区、派出所等部门最大的顾虑是破门无法可依,而且他们担心事后房主会追究责任。

  南岗区龙江社区王书记就曾碰到过一起应急破门后房主追究责任的事。“当时破门以后房主说他的手机丢了,但那么多相关部门的人在场,大家都可以相互证明没拿他的手机。后来房主的手机找到了,大家也就不提这事了。”王书记说,没有相应的法律做依据,做好事有时也是提心吊胆的。

  香坊区六顺二道街1-8号3单元2门的7户人家至今还受着停水的困扰。因水管坏了,物业需要去3单元一楼的住户家里维修,可一楼的住户不同意,就是不给开门。三个月中,居民找了社区,找了派出所,大家轮番给一楼的住户做工作,但问题始终没有解决,楼里居民悲观地表示:“怕是到春节也不能来水了。”对此,香坊物业第一分公司表示,物业没有强制执行权,而且法律上也没有可以“破门”的规定,一楼的住户不让进门,他们还真没辙,解决的办法只能是居民联名去法院起诉一楼的住户。

  委员提案:制定快速处理办法

  在哈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哈市政协委员崔仑在提案中说,无人住户出现跑冒水等情况,使得邻居遭受财产损失的事件时有发生。出现这种情况后,物业只能联系房主,顺利时房主能够接到消息赶回处理。但也有因房主联系方式变更而联系不到的情况,只能“望门兴叹”,不能进到室内处理,无限期等待,任其蔓延,致使相关邻里遭受的经济财产损失越来越大,进而迫使物业采取直接关闭阀门的办法,使整楼的居民都会受到牵连而影响正常生活。

  崔仑建议:1、物业管理部门应建立一种常态化制度,定期核对业主的电话联系信息,做到未雨绸缪。2、建议政府有关部门能够在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定“快速处理办法”,使街道、派出所、社区、物业等有章可循,发生类似情况,在有相关人员在场作证的情况下,合情合理且合法地快速处理,使居民免遭经济财产损失,保证正常的生活质量,使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美好。

  律师观点:制定有关部门可以采取的具体措施

  黑龙江富利来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强表示,居民“被停水”之间的矛盾适用于相邻权纠纷,物业调解不成,权益受损住户可以去法院起诉并申请先予执行。但因为有一些程序要走,即便申请先予执行,也要在15-20天以后。而法院开庭审理则要在2个月以后。

  黑龙江蓝驰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文卫律师表示,根据我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房屋的所有人与相邻关系在各自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时,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给对方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同时应当适当容忍对方必要的救济途径。在有关部门长期、多次寻找与通知均未能如愿的前提下,多部门在保证房屋所有权人财产不受损害的情况下,采取“破门”的手段是合理的。刘文卫建议,为更好地处理类似的突发性事件,应当制定一个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可以根据曾经发生和可能发生的情况,规定出有关部门可以采取的具体措施,同时,还应该考虑将其他的相关问题,如房主事后索赔等一并列入,将法规尽可能地完善。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