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1月18日讯 为全面加强校车管理,日前,我省下发了关于建立黑龙江省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包括统筹协调全省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分析校车安全形势,研究拟订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中小学校车安全工程,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等。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包括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委宣传部、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物价监管局等14家。其中,教育部门将依法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者在寄宿制学校入学,减少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风险。建立校车使用许可制度的工作机制,按相关规定做好校车使用许可申请的受理、分送、审查和上报工作,全面掌握学生上下学和现有校车状况以及对校车的需求等情况。
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强对校车行驶线路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加强对校车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收缴并强制报废作为接送学生车辆使用的拼装车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查处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校车标牌等行为,以及机动车驾驶人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财政部门将建立多渠道筹措校车经费的机制,并通过财政资助、税收优惠、鼓励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支持使用校车接送学生的服务;研究制定校车服务财政资金支持办法;贯彻落实支持校车服务的税收优惠政策。
交通运输部门将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为需要乘车学生提供方便。按照标准设置校车停靠站点预告标识和校车停靠站点标牌,细化校车停靠站点标线,及时改善道路安全通行条件,消除安全隐患。对提供校车服务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和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校车服务提供者加强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