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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国:填补新生儿“医保真空”
2013-01-26 13:05:07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郭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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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志国。苏强 摄

  黑龙江日报1月26日讯 “新生儿发病率和死亡率都较高,需要社会的特殊关照。”省政协委员林志国向记者解释说,新生儿是指自胎儿分娩至出生后28天的小婴儿,其发病率和死亡率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卫生水平的重要指标。然而,目前我省虽然已普遍开展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但新生儿医保尚处在医保的空白区。

  “2007年《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中对未成年人参保范围规定为:未满18周岁城镇居民,包括婴幼儿(不含出生28天以内的新生儿)、学龄前儿童、中小学阶段学生。”林志国委员举例说,牡丹江、佳木斯和大庆市等更明确规定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不含出生28天以内的新生儿”。新生儿一旦患病就可能是重症,其诊治费用也较高。由于无医保,新生儿家长又普遍年轻,没有经济基础,以致新生儿患病后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救治,严重威胁着我省广大新生儿的生命和健康。

  林志国委员说,我国有些城市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法规明确将新生儿纳入参保范围;许多城市将新生儿医保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参保范围按婴儿或儿童处理;有些城市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法规中已对新生儿医保做了补充和调整。

  为此,他提出,为健全社会医疗保障体系,构建和谐社会,早日实现全民医保,我省应尽快实施新生儿医疗保险。建议我省有关部门参照其它省市的有关新生儿医保实施办法或细则,结合我省已颁布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制定出我省的新生儿医疗保险法规。

 

责任编辑:孙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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