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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我省高职(专科)院校单独招生实施办法出台
2013-02-01 13:40:04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韩雪
黑龙江日报2月1日讯 1月31日,记者从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获悉,我省已制定完成2013年高职(专科)院校单独招生实施办法。
据了解,今年我省高职单独招生院校共13所,招生专业设置应是教学资源优秀、特色明显、就业率较高、吸引力强的重点建设专业,考生只允许报考一所院校,不得兼报。各招生院校的技能考试和面试费须严格执行物价局下发文件中的收费规定。我省各单独招生高职(专科)院校须成立招生领导小组,组建命题、考试、评卷等相关工作组,确保招生工作依法、规范、公平、公正。
考试时间为4月13日至14日,高职、专科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内容包括文化课考试和专业考试两部分。
招生院校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确定各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的照顾加分政策,要遵照普通高考的有关规定执行,录取要以招生章程规定的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并在院校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各专业录取原则和录取最低分,凡被单独招生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录取。
责任编辑:张隽珊